附属医院党委、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含校医院):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上报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政治理论知识学习情况: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传达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是否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是否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总结,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是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清单。 3.上级重大决策和学校党委、行政明确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了政令畅通,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情况:是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是否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是否对本单位职工和学生进行廉洁教育。 5.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制定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完善本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在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班子是否团结;是否按照学校安排,认真完成部门工作目标。 7.对领导干部监督情况:是否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有关制度,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是否认真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是否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决策程序进行;是否存在因主观意志导致决策失误,给本单位或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是否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廉政谈话或约谈,做好“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第一种形态工作。 8.信访、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工作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转办的信访件是否按要求认真受理并及时报告结果;是否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工作;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情况,是否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9.加强行风建设情况:是否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加强行风建设、医院系统的医德医风教育、学校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学生的学风教育活动;本单位干部和职工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况。 10.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是否能够及时上报、积极处置。 上报材料纸质版须经本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送至学校纪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yxyjjw@163.com。上报时间为2020年7月3日前。 中共承德医学院纪委 2020年6月23日 |